課程名稱 |
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一 Selected Readings of Japanese Jurisprudence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12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黃詩淳 |
課號 |
LAW4011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4021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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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五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霖研四1701 |
備註 |
總人數上限:2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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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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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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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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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將閱讀『高齢社会における民法・信託法の展開』(日本評論社、2021年)當中的兩章:
清水恵介「成年後見制度における法定代理と本人への帰責」
棚村政行「祭祀財産・遺骨等の承継」
為顧及課程目標與進行順暢,本課程原則上不講解日文的基本文法,修習本課程者需具備日文文法的基礎。若對自己的日文能力能否負擔本課程有疑問者,可事先email老師索取教材試閱及並與老師討論。
上課時,授課教師將抽點同學,將日文逐字逐句朗讀後,翻譯成中文。每次課後將指定1-2位同學,將該次全班翻譯定稿的內容作成筆記,供同學參考。授課教師將視同學的程度,指定下次上課的預習範圍。
同學請使用NTU COOL網站,自行下載並列印翌次上課的指定範圍教材。
可加簽的人數,依教室容納人數而定。將以本系所(含雙主修)高年級-->本系所(含雙主修)低年級-->外系所高年級-->外系所低年級之順序發放加簽授權碼。 |
課程目標 |
培養閱讀法學日文文獻能力,以及對日本民法的概括認識。 |
課程要求 |
同學平常上課的表現為評分的主要依據,因此準時出席以及積極參與課程十分重要,缺席超過三次不授與學分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2-4小時,視日文程度而定。 |
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1.日本民法 https://elaws.e-gov.go.jp/document?lawid=129AC0000000089
2.『高齢社会における民法・信託法の展開』(日本評論社、2021年) |
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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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 |
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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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平時課堂表現 |
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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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翻譯稿整理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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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|
上課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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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繳交方式 |
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|
考試形式 |
延後期末考試日期(時間)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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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02/23 |
課程簡介,日文法學資料查詢方式說明 |
第2週 |
03/01 |
閱讀清水恵介「成年後見制度における法定代理と本人への帰責」 |
第3週 |
03/08 |
(教師出國停課)請同學參與3/15下午台大明治論壇代替補課。論壇詳細資訊日後會寄給全班同學。 |
第4週 |
03/15 |
演講:「北海道大學留學與日文律師工作」(萬國法律事務所趙珮怡律師)。 |
第7週 |
04/05 |
(清明節放假) |
第10週 |
04/26 |
閱讀棚村政行「祭祀財産・遺骨等の承継」 |
第11週 |
05/03 |
「北大交換學生與九大碩士班的經驗分享」(萬國法律事務所陳誌泓律師)。 |
第14週 |
05/24 |
「東大碩士畢業後的東京律師工作經驗」(趨勢法律事務所、弁護士法人プロテクトスタンス東京事務所 徐崧博律師)。 |
第16週 |
06/07 |
期末考 |